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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不测风云,2019年4月6日,何嗣英去新疆务工途中因车祸意外身故,当亲属去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赔付要求时,才知道伏从志冒险侵占他们交纳的保险金,未能如期到保险公司为何嗣英购买意外险,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。何嗣英的户口仅有她一人,身故意外赔偿金应该是8万元。
杜女士认为,社长伏从志多次催收保险金,却又私自扣留母亲的保险金,不按时给母亲缴纳意外险的原因很简单,那是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,赌徒的心理一般,自以为被保险人发生意外的的概率很低,缴不缴无所谓,企图瞒天过海私下非法占有群众钱财。
杜女士说,出事后,他们多次向松溪乡政府反映该问题,岂知,政府相关人员一直对伏从志袒护有加,对他们的诉求不理不睬,各种推辞拒绝。“本就承担丧母之痛,又见这些干部无视群众利益,如同伤口撒盐,实在令人痛心、寒心。”
杜女士请求纪委、监察委:
1、 追究伏从志和松溪乡相关工作人员的渎职懒政责任。
2、对伏从志的违法行为严厉追究,以儆效尤,从而维护更多潜在受害群众的利益。
3、让伏从志赔偿由于其渎职和冒险侵占保险金导致的经济损失8万元。
4、 让责任人赔偿多次到政府请求解决问题的车旅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。
杜女士讲述,车祸是单边事故,全车5人。何嗣英受伤后,亲属共垫付20余万元,后不治身亡。“去理赔时才知道保险金没有交,造成8万元赔偿没有。后来协调,他们最多只给两万元。”杜女士说,主要是协调解决的过程被怠慢,他们希望纪委出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小编注意到,针对网友发帖反映的问题,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很快做出回应,具体如下:
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,乡村两级已多次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双方调解。经核实,伏从志于2018年11 月21日受委托代缴何嗣英2019年度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费共计262元,其中220元医疗保险费如期完成上交,但42元意外保险费未如期上交,导致何嗣英因车祸去世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。
为此,乡村两级会同原古家营村法律顾问(洪口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)于2020年5月14日组织杜平的委托代理人杜元德(何嗣英前夫、杜平父亲)、伏从志双方进行调解,双方就“伏从志赔偿何嗣英意外身故保险赔偿费”一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,调解不成功,调解人员告知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双方同意终止调解,并签订《人民调解终止书》。
在该起事件的调查和调解过程中,乡村干部本着实事求是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问题,不存在推辞拒绝、包庇袒护等行为。若您有其它相关情况需反映,可拨打0827-7517001或到乡政府进行反映。
来源:百姓通江